| 纤维成分测试结果 |

允差要求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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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客户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将允差分为判定允差和测试允差,其中判定允差一般是依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将产品明示的成分含量同实测含量进行允差计算和判定,而测试允差则是依据测试方法对样品进行重复测试得到的允差,其允差大小要求同方法标准精确度相关,而测试允差一般受以下几个方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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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选用测试方法标准精确度有关。一般常规检测来说,纤维成分测试按测试手段可分为:

① 物理拆分法。常用的标准如FZ/T 01101-2008《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其原理是对于能分辨目测区分的纤维,采用手工拆分、烘干、称量,从而计算出纤维质量的含量,其测试操作过程简单、无使用化学试剂,对无损伤,方法精确度高,但是测试效率较低,依赖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且无法批量操作。平行样测试允差范围要求≤1.0%,超出范围应增加测试数量。

② 镜检法常用的标准如GB/T 16988-2013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其原理是根据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的鳞片结构特征,借助显微镜成像设备分辨出各类纤维,并分别记录其根数,测量其直径,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出特种动物纤维、绵羊毛及其混合物的质量百分比。该方法对检验人员技术要求很高,主要依赖与检验人员的目光稳定性,测试效率极低,平行样测试允差范围要求≤3.0%,超出范围应增加测试数量。

③ 化学法。常用的标准如GB/T 2910系列标准,其原理是用某种化学试剂将其中一种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结合修正系数计算出混合物中各组分纤维质量百分比。该方法可批量操作,效率较高,但是存在化学试剂污染,且化学试剂对剩余纤维有一定损伤,其修正系数同实验室方法确认有关,不同实验室、不同技术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操作手法都可能对修正系数造成较大影响,且不同纤维混合,修正系数和允差要求均有差异。例如GB/T 2910.2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 氯化锌法)》,标准中平行样允差范围为≤3.0%,超出范围应增加测试数量;而GB/T 2910.1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平行样允差范围为≤1.0%,超出范围应增加测试数量。由此可见,不同化学法测试结果精确度要求也是不同的。

④ 其他方法。如红外光谱法、DNA检测法等,其检测精度同测试设备精确度、人员技术水平、方法成熟性都有密切关系。



02 | 同实验室能力条件有关|


实验室的独立性、实验室资质范围、人员技术能力水平、测试设备、试验条件的符合程度都会影响到测试结果的精确度。


03 | 同样品均匀性有关|


一方面无规律的提花产品、烂花产品、花式纱线产品、酶洗牛仔产品其产品特性决定了纤维成分平行样测试或前后测试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纺织产品因为其纺、织、染、后整理等工序的技术条件限制,样品要做到完全均匀难度非常大,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在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时也会考虑到样品均匀性问题,对于纤维成分项目的测试结果允差要求除了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外,也会给出相应的豁免条件,如CCGF 102.4—2015 《西服、大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7.2.5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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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待纤维成分允差要求不能一概而论,客户应根据产品特征进行相应的判断,不应一味盲目追求“低允差”、甚至“无允差”的测试数据,应在标准允许范围内理性看待测试允差范围,不宜将不同实验室或不同时期的测试结果的判定允差与平行样间的测试允差要求混为一谈。


供稿:中纺联检(东莞)方方

编辑:中纺联检(东莞)胡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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