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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外观:端正、平整、平服、对称、清洁,无明显色差及可见缺陷。
| 整鞋端正、平服、清洁。 鞋内不漏钉尖,无钉尾突出。 内垫贴服。 子口整齐严实。 |
帮面/帮带:同双鞋相同部位的厚度、花纹、绒毛粗细一致,无色差。可有不明显轻微缺陷,但不可有裂浆、裂面、松面、露帮脚、白霜、饰层脱落、脱色、斑点,皱褶基本一致,不应有伤残,次要部位可有轻微松面;纺织物无明显的织疵,真丝、人丝、十字线和串珠用线严禁褪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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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有包头的拖鞋要求包头端正、平服、对称、到位。不应收缩变形。 |
折边沿口: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露,不应有裂口。 |
装饰件:装配牢固,基本对称(特殊设计风格除外)。无锋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
缝线:针码均匀,线道整齐。不应有跳线、断线、翻线、开线、重针(工艺设计的回针除外) 及缝线越轨等。 |
鞋底:同双鞋底相对应部位的色泽、花纹、软硬、厚度、底墙斜度基本一致。可有轻微缺陷。 |
同双鞋对应部位尺寸: (1)前帮/帮带长度相差≤3.0mm (2)鞋底实心底长度相差≤2.0mm,宽度相差≤1.0mm,厚度相差≤1.0mm (3)发泡底长度相差≤4.0mm,宽度相差≤2.0mm,厚度相差≤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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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粘、缝制、粘缝工艺的拖鞋:≥80N 铆钉等组装工艺的拖鞋:≥50N 若材料撕裂而帮底粘合部位帮带未拉出时,帮带拉出强度≥30N/cm。 1、不适合测试帮底剥离强度的拖鞋(如鞋底测试部位厚度超过25mm的鞋等)改测帮带拔出力。 2、缝制、粘缝或铆合(含夹趾带鞋)等工艺的拖鞋应测帮带拔出力,若其帮带宽度均大于25mm、且不适合对样品裁切时可不测。 3、一次成型拖鞋可不测。 |
| 磨痕长度≤15.0mm 只考核橡胶、塑料及合成材料的外底 | 磨痕长度≤15.0mm 不应出现外底磨穿现象。 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以及织物材料外底(如纳缝布底)不要求。 |
| | 浴室拖鞋及标称具有防滑功能的拖鞋湿态动摩擦系数≥0.40 |
| | 绒面革:湿摩擦 沾色≥2级 皮革、纺织品、毛皮、人造毛等其他材料:摩擦 沾色≥3级 仅考核衬里和内垫材料为纺织品、皮革、毛皮、人造革及合成革的拖鞋应测。 |
| 纺织品:≤20 mg/kg 皮革和毛皮:≤30 mg/kg | 纺织品:≤20 mg/kg 皮革和毛皮:≤30 mg/kg |
| 直接接触皮肤(B)类≤75 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C类)≤300 mg/kg | 直接与脚接触的材料≤75 mg/kg 不直接与脚接触的材料≤300mg/kg(白羊剪绒≤600 mg/k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