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复合纤维的样品,纤维含量项目如何出具报告?

GB/T 4146.1-2020《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GB/T 4146.1-2009标准自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为化学纤维的规范标注提供标准依据,一直深受纺织服装检测同行的关注,基于现有新标准,那么对于样品中遇到复合纤维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出具报告呢?


(一) 什么是复合纤维?


复合纤维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不同的化学性质或物理结构的聚合物加工而成。当纤维由两个成分组成时,一般称为双组分复合纤维。


(二) 产品中含有复合纤维如何出具检测报告呢?


复合纤维可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纤维组分,不建议将复合纤维分成两种纤维组分进行定量。含有复合纤维的样品,其能否被准确定量主要取决于样品中纤维种类的组成。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当产品中仅含某一种复合纤维,如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可直接按单组份出具结果(见示例1)。 

示例1:100%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


(2)当产品中不仅含有复合纤维,同时也含有其他种类的纤维,对于定量分析的,需要出具各组分的具体含量(见示例2);对于无法定量分析的,可按定性结果出具测试报告(见示例3)。

示例2:

50%聚酯纤维

50%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

示例3:

聚酯纤维、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


(3)当产品中含有2种及以上复合纤维时,若能定量分析各自纤维含量的,则需要按纤维种类出具测试含量(见示例4);若无法定量分析具体纤维含量的,可出具定性结果(见示例5)。

示例4:

50%聚乙烯/聚丙烯复合纤维

40%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

10%聚酯纤维

示例5:

       聚乙烯/聚丙烯复合纤维、聚酯/聚酰胺复合纤维、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

 

鉴于GB/T 4146.1-2020标准的变化,送检客户朋友也许马上就会收到新的报告出具方式,对于报告形式的变化,大家也不必要惊慌,只需要马上联系我们客服团队或者看一下这篇小短文,相信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撰稿:中纺联检(东莞)方方 倪冰选
编辑:中纺联检(东莞)倪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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